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等四部委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坚持标准不降低、时间不放宽的要求下,四部委推出兼并重组、认证检查、审评审批、委托生产、价格调整、招标采购和技术改造等七个方面的鼓励措施,鼓励和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尽快达到新修订药品GMP。
什么是药品GMP?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是指负责指导药品生产质量控制的人员和生产操作者的素质到生产厂房、设施、建筑、设备、仓储、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工艺卫生、包装材料与标签,直至成品的贮存与销售的一整套保证药品质量的管理体系。GMP旨在保证生产优良药品,是药品生产和管理的基本准则,也是新建、改建、扩建医药企业的依据。
随着GMP认证工作的不断深化,我国制药行业生产质量管理水平有了长足进步,但是旧版(1998版)GMP已不再能很好的规范和促进制药产业的发展,GMP不应该是静态的,而应该是动态的,这样才能适应我国药品行业的新形势、新发展,更严格、更完善的监督管理药品的质量。所以,卫生部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2010年修订版GMP。
新版GMP与旧版的对比分析
一、提高了部分硬件要求
无菌制剂在硬件上有很大提高,更加强调生产过程的无菌、净化要求;在软件管理上,人员的管理、偏差的处理、文件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质量回顾等有很大提高。2010版对高风险的无菌制剂企业影响很大,由于洁净级别提高,厂房的建设和设备方面投入的资金会非常大。
二、强化了管理方面的要求
1、提高了对人员的要求
比如,对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学历要求由旧版的大专以上提高到本科以上,规定需要具备的相关管理经验并明确了关键人员的职责。并且,新修订的药品GMP首次提出质量受权人概念,并将质量受权人纳入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人员。
2、明确要求企业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新版把质量管理单独提出一章,企业必须建立全面的质量保证系统。新GMP把质量管理提高了一个层次,整个制药企业从最高领导到员工,都要对质量负责,制定自己的管理方案。新版药品GMP在“总则”中增加了对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以保证药品GMP的有效执行。
3、细化了对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的要求
在文件管理上,新版GMP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对文件管理的要求,增加了文件管理的范围,把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包括质量标准、生产处方和工艺规程、记录、报告等都纳GMP文件管理范围。随着计算机程控化系统的广泛使用,新版的GMP还增加了电子记录管理的内容。对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使得GMP紧跟时代发展,但也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三、围绕风险管理增设了一系列新制度
质量风险管理是美国FDA和欧盟都在推动和实施的一种全新理念,新版药品GMP引入了质量风险管理的概念,并相应增加了一系列新制度。
新版药品GMP与旧版相比有了很大的改进,为我国的制药工业将来与国际接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GMP旧版还存在一些不足,有一点就是新版对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要求未作详细规范,希望以后的修订版本中可以更加完善。
四、强调了与药品注册和药品召回等其他监管环节的有效衔接
药品的生产质量管理过程是对注册审批要求的贯彻和体现。新版药品GMP在多个章节中都强调了生产要求与注册审批要求的一致性。如:企业必须按注册批准的处方和工艺进行生产,按注册批准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采用注册批准的原辅料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的质量标准,其来源也必须与注册批准一致,只有符合注册批准各项要求的药品才可放行销售等。
新版药品GMP还注重了与《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衔接,规定企业应当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已上市药品,同时细化了召回的管理规定,要求企业建立产品召回系统,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召回及协调相关工作,制定书面的召回处理操作规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