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浙江省卫生厅获悉,在绍兴、嘉兴和舟山的17家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础上,该省除杭州市市级公立医院与省级医院外的7个市全部40家市级公立医院(含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已于2013年12月28日至31日启动综合改革。
据介绍,此次浙江省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整体推进的重点,在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着力建立医院经济运行、医院内部管理、上下联动协作、医院人事管理激励“四个机制”,同时确保群众医药费用不增加或略有降低。改革过程中,同步推进四项改革。一是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严格控制药品金额占业务总收入的比重;二是零差率的差额通过医院内部适当消化后,调整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床位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卫生、财政政策同步调整;三是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各种结算方式,引导病人合理就医;四是加大医保资金财政保障力度。
浙江省要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依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合理价差”的原则,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控制在2011年药品差价总量的90%左右,财政投入分为经常性补助、专项补助和鼓励性补助,形成规范化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医务人员薪酬与业务量同步增长机制和奖励机制等。(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