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谭 嘉日前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2011年实施以来成效显著。截至2013年10月底,全国22个试点省份的699个国家试点县(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个团场)近10万所学校全部开餐,受益学生达2240万人。
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除国家试点县外,有19个省份的529个县还开展了地方试点工作,覆盖学校4万所,受益学生达1000万人。全国有超过1/3的县实施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超过1/4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补助政策。截至2013年12月,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营养膳食补助、“一补”(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地方试点奖补资金共计520亿元;为改善农村学校就餐条件,中央财政还安排了3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国家试点地区农村学校食堂建设。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相继制定了食品安全保障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等一整套管理制度。全国学生营养办组织编写了《农村学生营养膳食指导手册》;以农村学生为对象编写知识问答,传播基本的营养、卫生知识;研发“学生电子营养师系统”,供各地免费下载使用;成立专家委员会,通过开设专家微博、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为计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决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