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湖南省严肃查处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消息发布。据新华社报道,初步查明,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湖南省对56名以贿赂手段当选的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
昨日晚间,A股上市公司紫光古汉发布公告,称根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12月28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获悉,“公司董事、总裁程昌衡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当选无效”。这也是两市首家公布称涉及湖南贿选案的上市公司。
紫光古汉称,目前程昌衡在公司正常履行职责,公司生产经营未受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事态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按照《公司法》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的相关规定,程昌衡目前的在职状态显然与《公司法》的规定有相悖之处:《公司法》明文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这些情形的,不得但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此,有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认为,目前案件未经法院审理结案,程昌衡的行为“只是嫌疑,因此,目前的任职也是可以的。如果经过法院审理认定其涉罪行为之后,则按法律规定,他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高管”。
根据紫光古汉年报显示,程昌衡1965年6月出生,EMBA在读,高级经济师、高级营销师。曾任衡阳市供销大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百货部经理,衡阳市南方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董事、总裁;现任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裁。(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