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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或将药品委托生产审批权下放给省级政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25  浏览次数:93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举行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草案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

  现行的规定是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委托生产药品,需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关键词: 药品 , 药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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