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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食源性疾病拟将2小时内报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25  浏览次数:74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就《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发现散发的食源性疾病应每日报告;怀疑为聚集性或严重危害健康的食源性疾病,应当在首诊病例后的2小时内报告。

  《征求意见稿》指出,医疗机构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当向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机构应当设置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报告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主动向医疗机构收集相关信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分析辖区食源性疾病发病状况,并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公布工作,向社会公告辖区食源性疾病发病特征以及预防知识。发生健康危害较为严重的食源性疾病事件时,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征求意见稿》还公布了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名录,其中包括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等42种疾病,涉及细菌性、病毒性、寄生虫性、有毒动植物所致、化学性中毒等6大类。(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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