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诺华被欧盟开1603万欧元罚单
导语:反市场竞争行为是指品牌药物的制造商会向生产仿制药物的竞争对手付款,让后者不要以更低的价格出售品牌药物的仿制版本。近日,强生和诺华因反市场竞争行为,阻碍镇痛药芬太尼的廉价仿制版本进入荷兰市场,被欧盟开出1630万欧元巨额罚单。
制药巨头强生和诺华被欧盟罚款1630万欧元
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10日宣布,对美国医疗保健巨头强生(JNJ)和瑞士诺华制药(NVS)处以总计1600万欧元(约合2195万美元)的罚款。其中强生及其荷兰子公司杨森制药(Janssen-Cilag)被欧盟罚款1080万美元,诺华及其荷兰子公司Sandoz被罚款550万欧元。
从2005年7月开始的17个月里,强生和诺华的荷兰子公司通过达成这项所谓的“共促”协定,即反市场竞争行为避免相互竞争,从而阻碍镇痛药芬太尼的廉价仿制版本进入当地市场。欧盟监管当局在2013年初已向强生和瑞士制药巨头诺华制药发出了反垄断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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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市场竞争行业使荷兰医疗保健商利益受损
反市场竞争行为在制药行业非常常见的做法引起了全球各地监管机构的注意,这样的协议被认为使得消费者的药费增加,并提高了公共健康保健成本。
在反市场竞争行为类协议中,品牌药物的制造商会向生产仿制药物的竞争对手付款,让后者不要以更低的价格出售品牌药物的仿制版本。
欧盟市场竞争事务专员贾昆-阿尔穆尼亚在声明中指出,“今天的决定应该使得制药公司在开展这类反市场竞争行为之前再行思考,这种做法损害了病患和纳税人的利益。”这也是欧盟第二次对这种所谓的延迟上市付款交易进行处罚。
欧盟还在考虑对涉及以色列梯瓦制药及其子公司Cephalon,以及法国制药商施维雅的两起案件进行处理。
反市场竞争案例不断 灵北制药被开年度最高罚单
2013年6月,欧盟对丹麦灵北制药公司处以9380万欧元(1.25亿美元)罚金,理由是该公司伙同其它公司拖延其拳头产品抗抑郁药西酞普兰的仿制药进入市场。
在灵北制药厂的西酞普兰专利到期之后,灵北向其它多家制药厂支付数千万欧元要求它们不进入市场,并购买仿制药公司库存,而唯一目的就是销毁西酞普兰仿制药。
“一家公司为谋求竞争对手不进入市场、阻挠低价药进入市场而向其付钱是不可接受的,”欧盟反垄断机构如是说。“这种协议直接损害患者利益和国家医疗体系。”
欧盟还对涉案的众多仿制药公司罚款5220万欧元,其中包括印度兰伯西实验室、雅来制药、默克等。
结束语:反市场竞争行业源于药品专利的到期,向仿制药的竞争对手付款而阻止仿制药上市的行为非明智之举。为应对专利悬崖而采取的措施,除了加大研发力度外,还包括转战仿制药市场,甚至把仿制药厂并购到其麾下等正常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