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局已完成《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管理规定》征求意见。按照该新规规定:“不得生产、经营和进口贴牌保健食品”。同时,“未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食品不得在标签、说明书上声称保健功能。”据新华网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副司长张晋京近日也表示,“当前贴牌生产的保健食品企业大多数存在不规范销售和宣传行为,我国对保健食品贴牌生产的‘禁令’将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
对于明年1月1日将正式启动的《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管理规定》,业界人士分析认为,目前中国保健食品市场中,贴牌产品不在少数,新规一旦出台,国内保健食品市场将面临重新洗牌的命运。贴牌禁令正式施行后,中国市场中将有一部分非规范保健食品品牌受到打击,部分无证和非法冒用保健食品文号的企业将被迫清退出市场,从而让保健食品市场得到净化。
新规还对虚假宣传的惩处加以了说明,据征求意见稿称,“未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食品不得在标签、说明书上声称保健功能,若声称有保健功能的,已获食品生产许可,一律按食品虚假、夸大宣传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若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同时还规定“不得生产、经营和进口贴牌保健食品”。也就是说,新政的核心是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严格区分,以往以普通食品名义进口的保健品将被纳入监管范围。
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介绍道:“当前营养和保健食品正处在很好的发展期。根据我们一项数据调查,2012年下半年购买过保健食品的消费者达到了68.7%,2013年的调查显示为68.8%,说明购买保健食品已经成为一个相当普遍和持续的消费行为。”
保健食品投诉翻倍虚假宣传严重
近日,中新网健康频道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获悉,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65572件,解决244,601件,投诉解决率92.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057万元。其中,保健品虚假宣传严重,乳品投诉量翻了一番。
根据投诉热点分析表明,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保健品投诉2,318件,其中涉及虚假宣传的有521件,占22.5%,远远高于虚假宣传在总投诉中所占的比重。一些通过媒体购物、流动讲座购买的保健品投诉,由于跨地域、涉及环节多、经营者身份不明等原因,投诉纠纷往往难以解决。部分患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追求健康心切,经受不住一些保健品通过媒体购物形式进行违规疗效宣传的误导,食用或使用后无法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甚至耽误了治疗时机。
购买保健食品需谨慎
如今,随着保健食品的火热,不少保健食品广告出现在电视、广播当中,在这些广告中,往往会用到“最新技术”、“国家级新药”等字眼。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刘俊海介绍,如果在药品广告中出现药到病除、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等内容,或者含有最新技术、最先进制法、国家级新药等绝对化语言时,这就是一则违法广告。另外,利用公共场所进行以健康讲座、咨询、免费送药、附赠药品以及上门赠送药品等名义进行的药品宣传、推荐也是违法的。保健品的广告不能涉及药品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