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河北要求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提高中医药补偿比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24  浏览次数:66

  从下月起,国家确定的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执行95%的补偿比例,县级及以上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记者从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该省已将国家基本药物(2012版)目录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适用范围扩大到乡级和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从2014年1月1日实施。此外,省卫生计生委还在此基础上新增补了96种药品,其中新增补化学药品34种,新增补中成药62种,供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和临床需要选择使用。

  省卫生计生委同时要求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适当提高中医药(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列入新农合报销目录的中药制剂)的补偿比例。基本药物和中药不得重复提高补偿比例,具体补偿办法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新农合基金支付能力制定。

 
关键词: 中成药 , 医疗机构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