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辽宁省沈阳市“120”急救车行驶9公里路程,收费18项,高达1670元。12月2日,沈阳市卫生局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认为的确存在误收费。该局责成沈阳急救中心全面排查各分中心收费情况;解聘沈阳急救中心和平分中心站长、护士长的职务,给予当事医生、护士、驾驶员待岗3个月的处理。
此次出诊中,患者住址在和平区胜利街新加坡城,急救人员将患者转移至急救车后,由于病情危重,建议送往市区内医院。家属反复商量,最后决定送往苏家屯血栓医院急救,急救车折返,赶赴该院。此次出诊里程为往返50公里。在收取急救费用时,驾驶员提供给护士的公里数(50公里)是往返里程,而护士误以为是单程公里数,导致双倍收费,多收取费用110元。按2003年版省物价局收费标准,每份心电图收费为19.8元。出诊人员认为,患者是老年人,且心电图显示快速房颤、心肌缺血,呈昏迷状态,需全程监测心电图。出诊人员在其家中及急救车行驶途中,累计做心电图30份,调查组认定存在过度检查行为。
沈阳市卫生局要求,各单位应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在本单位内部开展物价大检查,并定期进行物价检查“回头看”,建立物价自查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医护人员、物价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加强行风建设,完善和改进服务流程和内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