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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划禁医生搞创收 专家称开错药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29  浏览次数:76

  “医院不能将创收指标层层分解到医生头上。”近日,卫计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在解读公立医院改革时如此强调。孙志刚介绍说,今后将通过“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提高医疗服务收费和增加财政补助等实现。

  对此,北大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指出,医生当然不能有创收指标。但要实现这一点,现在采取的“取消药品加成”、“零差价售药”、增加财政补助等都不管用。最为根本的还是取消医疗服务价格管制,创新医保体制,让医保机构实质性地监督医院,控制医药费虚高。

  目前,公立医院为了弥补运营经费,面临种种创收压力。这种压力被层层分配到各科室医生。医生为应付绩效考核,通过多开药、让病人多做检查,完成医院分配的营收任务。这导致医院开“大处方”、滥用检查等成为普遍现象。

  孙志刚表示,未来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把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调整服务收费和增加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同时,改革规范药品、耗材的招标采购机制,切断药品及耗材等生产流通领域与医院、医生之间的利益链条。

  孙志刚坦陈,“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难点”。当前,要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重点,推进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同时,要推动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

  孙志刚在答问中介绍说:“四年多的医改进展顺利,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所缓解”。2012年6月起,18个省份311个县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关键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这导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现在的33.4%。”

  但是,卫生经济学者顾昕对此并不认同,并明确指出,要让医生有尊严地工作,获得正常的收入,不能靠简单取消“以药养医”,也不能靠政府增加补贴,关键是要尽快取消医疗服务行业的价格管制。

  他告诉记者,要革除“以药养医”痼疾,关键不是医院实行所谓“零加成”、“零差价”,也不在于政府增加对医院的投入,而在于在实施全民医保的基础上,让医保机构作为“买单方”与作为供给方的医院来谈判,控制医疗费用。

  顾昕明确表示,作为学者,他不赞同各级政府对公立医院售卖药品实施“零差率”等价格管制措施。他表示,政府定价一定是有弊端的,一是定不准,二是定价很低。“如果政府定价定得准,那还要市场干嘛?”

  他主张,应放开对医疗服务的价格管制。他以一级护理的服务收费为例。该护理费的政府定价为一天12元。“从常识上看,谁都能看出这种定价有多低,还不如洗脚按摩的,我看,这项服务收费,涨5倍都不为过。”

  顾昕说,政府定价过低就会造成医疗资源的供给不足,现在医疗服务短缺,就是“计划经济时期这么搞的结果”。因此,要破除以药养医,就要提高医疗服务收费。

  他同时指出,当前,给医生和护士正确定价,首先要大幅提高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医院可以随意定价。这是因为,在科学有效的体制下,作为支付方的医保机构应发挥控制和监督作用,医保机构和医院作为服务的买方和卖方,通过谈判,有助于确定合理的服务价格。“这一过程,不能依靠各地发改委或物价局”。

  顾昕认为,当前医疗服务收费低,造成整体上供给不足,因此,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是合理的。将来,如果用市场化机制来定价,医生和护士能得到正常的专业服务收入,自然就不用“以药养医”了。换句话说,现在的“以药养医”是被医疗行业的价格管制逼出来的。

  但是,要真正确保不给医生下达创收指标,关键还是要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即建立医保机构的团购机制,改革过去的按项目付费,采用打包付费机制(总额预付、按人头、病种收费),以便于医保机构作为支付方更好地与医院谈判议价。

 
关键词: 医疗服务 , 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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