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纵览 » 正文

避免慢性光损伤 从娃娃防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29  浏览次数:69

  名医信箱:

  有朋友转发一条关于“看手机导致眼睛失明”的微信给我,说用手机和iPad浏览信息和看视频会使视力下降甚至失明,这消息听起来挺吓人的,可不可信啊?

  小王

  解答: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黄仲委教授

  “看手机导致眼睛失明”,这种说法有点夸张,大可不必谈虎色变。但是此类产品对眼睛的光损害是肯定的。

  光损伤有急性和慢性之分,短期的极强烈的光线可导致角膜、视网膜尤其是黄斑区的损伤,表现为刺痛、畏光、流泪、视力骤然下降至失明。微信里说,在黑暗里连续看半小时的手机,就会引起黄斑的损害而失明,一般来说这是不可能的。急性光损伤如果损害不深,及时治疗多可恢复。

  其实,沉迷于手机、iPad引起的眼睛的损害,常造成视疲劳、干眼、屈光度变化等,尤其是慢性的视功能损害。慢性的视功能损伤源于经年累月的较强的光照,可导致晶体混浊、眼底视网膜、黄斑区的感光细胞水肿变性坏死而视力下降乃至失明。而慢性光损伤由于发展缓慢,症状容易忽略,其最大的危害是所造成的视功能损害是不可逆的。

  慢性光损伤对外眼、内眼都可能造成损害。外眼病如睑缘炎、慢性结膜炎、翼状胬肉、浅层角膜炎等。对眼内的损伤包括长期光刺激会导致晶体混浊即白内障。对视网膜黄斑区的损害包括水肿、出血、新生血管等。老年性黄斑变性的发病原因之一,就包括长期的光刺激。

  慢性光损害可以影响到各个年龄段。要防治慢性光损害,首先要避免眼睛长时间对着光源。由于较强的光线、较长时间的刺激眼睛,都可能造成光损害,因此,应避免直接直视一切强光源,对日常使用的电脑、电视、手机的屏幕亮度要调低、光线要柔和。

  而要避免慢性光损伤要从娃娃开始做好预防。2岁内的婴幼儿最好别让其看电视、玩手机。有些家长为避免小孩哭闹,把手机、iPad任由宝贝玩,长此以往,对小孩的眼睛的损害是不可估量的。特别是婴幼儿时期,由于晶状体、角膜清澈透明,光线容易直接透到眼底,而且视网膜比较娇嫩,这是眼睛最容易产生光损伤的时期。另一方面,婴幼儿对光亮的东西比较好奇,喜爱追逐、凝视光源,更增加了光损伤的机会。可以说,年龄愈小的婴幼儿眼睛受强光损害的机会愈大。因而具有光线刺激的玩具,千万不要长时间给宝宝玩。

  值得提醒的是,有些人喜欢在黑暗的环境下长时间玩手机,这习惯非常不好。因为在黑暗环境中加上精神集中关注,有青光眼素质的人容易引起眼压升高而激发急性青光眼。

  不单是手机或iPad,现在人们的工作、娱乐都离不开电脑等各种屏幕,由于专注于屏幕,眨眼的次数少,眼泪对眼睛的润滑少了,久而久之可以引起眼睛干燥、发痒或灼热的感觉。所以在面对屏幕时要有意识地多眨眼,使到眼睛表面尽量保持湿润,对缓解干眼的症状有好处。

  特别是长期需要面对电脑工作的人,应该控制长期连续工作的时间,中间休息时可远眺或滴滋润的眼药水。如果感到视力模糊、眼胀、眼干等不适,经过自行滴保健眼药水仍收效不明显时,还需到医院眼科检查。

 
关键词: 青光眼 , 慢性光损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