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胎盘买卖:总该有一个违法真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20  浏览次数:115

  最近气温持续走低,各种补品争相上市,其中有补品以“紫河车”(人体胎盘)为原料销售。国家卫生部门曾明令禁止胎盘买卖。江苏卫生厅人员表示,医疗机构绝不可以进行任何胎盘买卖。江苏药监部门则解释,如果所有药品有证照,购进售出渠道合法就可以买卖。

  一方面是卫生部门明令禁止买卖,一方面是药监部门表示购进售出渠道合法就可以买卖,这让人对人体胎盘是否可以买卖模棱两可。一方面是受访多家医院答复绝不出售人体胎盘,一方面是多数产妇不知道胎盘去向,让人对人体胎盘是否非法流出一头雾水。一方面有法律规章予以规制,一方面是在国药准字查询系统内输入“紫河车”,涉及全国十多家医药生产企业,让人对人体胎盘的来源迷惑不解。

  这就是当前围绕人体胎盘买卖、制药、销售的一个迷局。站在人体胎盘有可能流出环节的部门和单位,认为绝不能也绝不会非法买卖;而试图扩大市场的保健品、药品生产和销售方,则在宣称“都是干净的人体胎盘”。只有作为中间环节的产妇和迷惑的民众,既不知道人体胎盘是否存在非法买卖,也不知道那些保健品和药品中到底含不含“紫河车”成分。

  看起来是个扑朔迷离的难解迷局,但梳理起来似乎也并不复杂。围绕人体胎盘制药的悬疑,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多数产妇不知去向的人体胎盘被私下里非法买卖了,由此才能支撑诸多的含“紫河车”成分的国药准字药品存活下来;一种是那些宣称含“紫河车”成分的国药准字药品企业,并没有人体胎盘的来源,根本就是在玩概念噱头。但无论是哪一种,都涉嫌违法违规,前者涉嫌违反禁止买卖的规定,后者涉嫌《广告法》所禁止的虚假宣传。

  也就是说,围绕市场上叫卖声此起彼伏的含“紫河车”成分的药品,总会有一个违法的事实真相在背后。之于卫生执法监督部门,面对多数产妇不知胎盘去向的现实,以及热销热卖的含“紫河车”成分药品,要先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人体胎盘从何而来?而不是重申禁止买卖的规定。之于药监部门,也不要耍文字游戏,什么“如果药品有证照、购进售出渠道合法就可以买卖”云云—如果药品确含“紫河车”,那么先要问问证照是怎么办下来的,人体胎盘是怎么购进的。

  有关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多打几个问号,代表着一种积极的执法态度;反之,即使不厌其烦地重申禁令,即使把产品的前世今生都割裂开来,只论证生产销售环节的合法性,也都可以视为消极执法。事实上,很多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上,一些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往往是口头上“禁止”喊得多,而监督落实做得少;各管一段的多,延伸究责移交其他部门的少。于是出现本来不能干的市场行为,干了也没人管。

  一定程度上说,人体胎盘制药,不能仅仅看作是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极端个例,而是折射出一些现象与问题。正因为此,有关部门总该给人体胎盘制药一个违法的真相。

 

 
关键词: 药监部门 , 紫河车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