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广东省召开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自12月1日起,全省38个试点县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财政补偿和医保支付调整政策。
为加快推进改革,广东省近日出台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要求所有试点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为避免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该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助补偿10%,医院自行消化10%。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补助资金由省级和市县两级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珠三角地区由当地财政解决。该省还将明确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关系,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诊疗模式。(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