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13日披露,为期一年多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现,截至今年10月,各地共核查医疗机构6599户,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营利性医疗机构3.36万户,查处违法使用发票企业1.2万户,涉及非法发票金额150亿元,查补收入37亿元;抓捕犯罪嫌疑人186人。
自2012年8月以来,税务总局会同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查处了医药卫生行业存在的涉税违法行为,规范了医药卫生行业发票监管,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医药卫生行业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发票问题严重。企业销售不开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或“票货不一致”发票、真票虚开、套票虚开。二是偷逃税款手法多样。通过虚列或多列其他费用、收入不入账、现金往来体外循环等手段隐瞒销售收入、虚增费用成本。三是商业贿赂、不正之风问题严重。套现洗钱、商业贿赂、回扣盛行。截至今年10月,各地查处医药购销不正之风案件114起,涉及金额6068.58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36人。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推进医疗改革,尽快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综合治理医药卫生行业的长效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斩断医药卫生行业灰色利益链条,维护医药卫生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