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中国商业协会获悉,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和零售药店两项评级试点正循序开展,部分进程较快的试点地区有望在年内完成首批评级工作。
“三省三市”试水
作为启动医药流通企业分层的前奏,《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自去年公布以来,一直受到业内关注。
通过规范推动行业发展,这是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和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两项评级与新版GSP的不同之处。作为中国药品流通行业标准化建设中基础性标准之一,以《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为例,就把药品物流服务能力归纳成七个方面指标——基本要求、物流配送规模、药品质量管理能力、药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静态物流要素能力、物流服务基础能力、物流规划和创新能力。《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也是从基础要求、药品供应能力、人员配备与培训和药学服务能力等方面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服务行为。
而主管部门商务部也把贯彻落实这两项行业标准,指导实施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和零售药店的分级管理,作为2013年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商务部方面表示,开展两项评级工作,有利于合理评估我国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的服务和管理能力,也是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流通秩序的迫切需要。
两项评级在试点省市相继铺开。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介绍,目前辽宁已成立评级委员会,确定了评审专家,并向辽宁各地市下发了文件,正组织企业提出申请,四季度进行现场评审,预计年末完成首批评级及发证工作。湖南省则由该省商务厅为主导,已协调相关主管部门组成评级委员会,湖南省协会正具体承办评级工作。同样有望在年内评出第一批获得等级的企业和药店的还有重庆市、吉林省。此外,上海、北京也都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协调开展评级工作。
对于正在实施的评级工作,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规范药品流通能力构成的要素和评估指标,还有其中透露的主管部门分级管理医药流通企业的思路。在进度较快的辽宁,辽宁天士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单波就坦言,评级对规模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
具体落地受关注
按照此前公布的行业标准,无论是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还是零售药店都按高到低分为AAA级、AA级和A级。
有参与制定标准的专家认为,各项参数选择和指标确定充分吸收了我国药品批发行业物流服务实践的最新经验,是以成熟的应用为依据的。其中对于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中的规划和创新能力部分,采取了将定性评价定量化的模糊量化方法,具有可操作性。
有医药流通业人士表示,随着试点工作的铺开,若达成与招标等政策措施相呼应,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的评级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医药批发的行业格局。等级很可能成为药品批发企业划定势力范围的主要依据,大型企业、区域龙头企业将受益明显。
相对而言,零售药店受到的冲击会相对小一些。广东金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浩涛指出,零售药店主要面对的是消费者群体,评级只是把药店相应级别展示出来,本身不能对药店进行优胜劣汰。“零售药店的经营情况受市场环境、门店服务能力、商品定位价格等的影响会更大一些。”
单波也坦言,沈阳2009年进行的药店评级工作因为消费者对药店级别的认知度并不高,药店评级对消费者的导向作用并不明显。“新一轮的评级工作能够吸引消费者的应该是在服务质量方面,这也导致了很多个体药房评级的难度增加,对连锁公司有一定规范性,促使药店的竞争由打价格战转变成拼服务质量的表现形式。”单波认为,此次的药店评级有利于促成规模化药品零售企业市场主导地位的形成。评级后,一些小药店因经营范围受限,难免会流失一些消费者,导致利润降低;但大型药店因软硬件设施较好,受到的影响并不大,特别是对一些规模大、知名度高、信誉好的连锁药店来说,必定会吸引到更大的消费人群。因此分级后小规模药品零售企业或会逐步被淘汰。
对此,有大型连锁药店高管建议,相关部门在开展级别评定工作的同时,增加对民众的药店分级宣传力度,将能更快实现加强行业基础建设、规范企业经营服务行为、促进零售药店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