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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提出对行风问题“零容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3  浏览次数:89
    11月12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与辽宁省政府纠风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专项治理力度的通知》,启动 “零容忍”行动,同时公布该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为“12320”。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做到医疗单位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全覆盖,不留死角。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不得袒护、遮掩,不搞下不为例,对少数“害群之马”要果断采取停止工作、调离工作岗位、停止相关资格等措施。对于顶风作案或出现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个别医务人员,一经查实,立即暂停执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领导不力、监督不严、疏于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与年终目标考核、各项先进评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今年以来,辽宁省对卫生行风问题的惩防力度不断升级。继年初启动专项治理活动后,11月7日,该省下发《辽宁省卫生计生系统诚信廉洁行医五项准则》,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改善患者就医感受、切实做到合理医疗、明确院务公开和病历管理规定、杜绝商业贿赂和红包现象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另据了解,针对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问题,辽宁省正在尝试进行药品二次议价,即在省级统一招标采购的药品目录中,由医院自主与供药商结合用药量和回款时间进行再议价,从而有效挤出价格水分,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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