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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药品目录取消最高零售价 仅限日使用费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08  浏览次数:74

  发改委酝酿出台低价药品目录,上月已将相关征求意见稿以传真形式发给各省价格主管部门。一位药企知情人士表示,上月底已经完成反馈意见,“传闻该目录很快会出台”。

  这份名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文件显示,890个品种剂型纳入低价药品清单,对这些品种,发改委计划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改为只限定日使用费用(即化药3元以下,中成药5元以下),生产企业在该范围内根据成本和市场况自主定价,报销售地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低价目录的出台将对普药产品形成总体利好。前述人士分析称,该目录给品牌药品在OTC等销售渠道带来机会。一位华南地区上市公司招标负责人也表示,“低价药品目录可能在有些地方做试点,这样就会有大批原先不愿生产这些低价品种的药企复活”。“进入低价药清单的药品对零售价有保护作用,对生产企业是个好事”,另一药企内部人士也称。

  然而,据上述企业人士透露,卫生部门、人社部等部委应未直接参与此次低价目录的制定,所以,各地药品招标后对上述普药品种的价格是否提升仍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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