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2014年上海居民医保登记缴费已经启动。昨天,市人社局公布新的一年医保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记者发现,和2013年相比,两个标准以及门急诊报销比例都没有变化,不过住院报销比例分别做了提高。
2014年本市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维持2013年标准不变,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
同时,2014年本市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也维持2013年标准不变,具体为:70周岁及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60-69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5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每人每年90元。市人社局表示,本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14年的门诊急诊医疗待遇不变,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支付比例作相应调整。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城镇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85%调整为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75%调整为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65%调整为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75%调整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65%调整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55%调整为60%。
据悉,本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进行精神疾病治疗时,可以先在区县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就医;因病情需要转诊治疗的,在办理转诊手续后,到市级精神卫生中心就医。
这两天,不少网民间流传着一个所谓的“医保卡使用秘诀”,转发率很高。对此,市人社部门称,网传说法大多不靠谱,有的根本就违反了本市的医保政策。
传说一,即使医保卡里没钱,住院也能享受医保待遇。市人社局表示,只要是医保参保人员,无论看门诊还是住院,在支付了应由其个人承担部分费用后,其他费用都是由医院直接和医保部门结算的。
传说二,持医保卡如果要去三甲医院看病,必须先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否则不能报销。市人社局表示,从来没有这种说法,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可以去各级医院看病。
传说三,每年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后,超出部分报销比例为60%。市人社局表示,这一说法与本市的医保政策不相符。上海医保政策是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段划分的,退休住院最高可以报销92%。
市民如对医保政策不清楚,可拨打医保热线962218咨询。新的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和医保待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居保登记截至12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