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连惠心代言保健食品“威力纤”,却被台北市卫生局验出含有西药Cetilistat成分,业者除违反“药事法”外,连惠心也恐因为代言不实,得与业者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据报道,尽管日前台北市卫生局已针对刊播不实广告,开罚业者8万元,但台“食品药物管理署”企划及科技管理组科长何淑惠表示,“公平交易法”已针对广告代言人进行规范,如果是名人代言,必须与业者负连带赔偿责任,素人代言须处以报酬十倍以内罚款。
“食品药物管理署”药品组简任技正戴雪咏表示,Cetilistat在岛内还未核准使用,美国也还在临床试验阶段,如果业者自行制造就是伪药,从岛外输入就是禁药。根据“药事法”第八十二条,业者恐面临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