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版GSP”)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而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不足则成为制约新版GSP落地的瓶颈。因此,一些地方陆续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远程审方”就是其中之一。
10月15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公布《关于做好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成为继内蒙古赤峰、福建省后又一个推行这一举措的地区。在9月底及本月早些时日,内蒙古赤峰市、福建省的药监部门分别发布了《赤峰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视频药事服务中心设置标准》、《福建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室设置现场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正式推行远程审方。
各地连锁:积极筹备
而《21世纪药店》报记者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各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对于这三个文件都保持高度关注,有些企业已经在实施或者积极筹备中。
在成都,记者在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的门店里看到,一整套远程审方设备已经开始运行;在福州,福建惠好四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国强告诉记者,福建省早在正式发布远程审方相关通知之前,就已在福州、漳州、泉州各选择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驻店药师+远程网络”在线审方试点工作。而惠好四海连锁就是其中之一,目前正在根据新发布的验收标准积极筹备远程审方室,预计下个月开始试运行。
除了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一些区域中小连锁也对“远程审方”新举措表示关注。四川芙蓉大药房有限公司目前有40余家连锁门店,总经理余立志也希望远程审方能在其门店实施。“远程审方要求单体店必须配执业药师,而连锁分店可以通过远程审方系统‘十配一’,这对药品连锁企业当然是利好消息。开展远程审方,药店企业要增加门店与总部的软件配备。听说仅软件就要10万元左右,但即便如此,对于连锁来讲还是划算的。”余立志如是表示。
各省文件:各有特色
对比福建、成都市和赤峰市发布的远程审方相关文件,记者发现,各地文件可谓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点。例如,福建方案重点是对远程审方室设置现场验收标准的规定,从基本条件、人员管理、总部设施、门店设备、数据连接、过程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细化;赤峰方案强调的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总部设置远程视频药事服务中心的标准。而相比以上两个方案,成都方案对于远程药学服务规范制定得更细致、周详,对于远程审方的细节规定也更丰富。
成都方案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每10个门店至少配备一名执业药师(每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最低不少于2名,其中执业中药师不少于1名;总的执业中药师配备数量不应少于执业药师总数的25%),专职从事远程门店处方审核及指导用药服务,并同时应作为对应的10家门店的药品质量负责人,承担药品质量管理职责。
从事远程服务的执业药师必须是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的在册人员,除督查、巡查门店药品质量情况外,每天在岗率必须达到50%以上,临时不在岗时应交接手续和记录,委托其他执业药师进行远程药学服务。对于1月内3次未达到在岗率的连锁企业,监管部门可取消远程服务资格,并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成都方案此次并未公布原本作为附件的《远程药学服务系统配置标准》,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针对成都方案,记者随后采访了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处处长何晓,据其介绍,这次成都方案的出台,既考虑到遵循国家新版GSP的相关要求,又兼顾成都市药品零售市场发展的特点,在借鉴了其他地区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先期在部分药店进行了应用试点,在取得了一定经验、对方案文本进行补充完善后才慎重推出。如对于每10家门店配备至少1名执业药师的条款,并不机械地进行“人与店”绑定,而是允许软件根据在线药师忙闲的情况进行智能接转,让有空闲的药师给忙不过来的同事“救场”。
何晓指出,成都方案中没有把远程药学服务仅仅定义在临时应急的“远程审方”的单一功能上,而是把它作为药品零售行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服务平台、与政府监管对接平台,从长期建设的角度进行综合考量。希望通过服务与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把政策做实,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顺势解决执业药师“挂证”、处方虚假登记等监管难题。为此,在方案具体设计上,提出了执业药师指纹打卡考勤、处方审查全过程加密记录(无法删改)、相关资料需上传监管部门备查等要求。
何晓同时澄清,虽然从实际情况看,成都方案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发挥作用,但并非是现场药学服务的替代方案,而仅是一种补充措施,在执业药师数量逐渐满足需要后会适时淡出。
展望:“远程审方”并非根本之道
记者注意到,三地方案基本上都只是提出技术要求,具体实施时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并不干预企业具体实施的过程,比如企业可以自行开发相关软件。采访中,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曹康在表达对政策的正面意见后,也提出建议:药学服务中心办公地点的设置不一定仅在总部,可以根据药店地理位置设立多个分中心,这样执业药师除了在线值班外,便于就近到负责的门店进行巡查、办理日常工作。
而对于此前业界关注的单体药店是否允许“抱团”设立远程服务中心的问题,何晓在接受采访过程中也明确作出了否定的回答。他指出,单体药店必须严格按照新版GSP的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但鼓励单体店积极整合或加盟连锁。
无疑,“远程审方”这一创新模式是现阶段解决执业药师不足的有效手段之一,能缓解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短缺上的燃眉之急。然而,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连锁企业,都意识到远程审方并不是最终的解决方案。在采访中,刘国强就表示,对于正在发展中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此过渡政策的出台无疑为企业扩张解决了后顾之忧,不过他也表示,提高执业药师的专业水平以及在药店的地位,吸引更多的执业药师驻店服务,才是行业发展的根本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