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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服务业将“非禁即入”打破“玻璃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1  浏览次数:79

  10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意见》中,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健康领域的“玻璃门”要求明确打破。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等机构均被鼓励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行业。

  “这项改革不仅涵盖传统医改涉及的医药领域,还进一步拓宽到其上下游。在全产业链条上发力,以产业政策带动改革,打破垄断。”参与政策前期研究的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国恩说。

  《意见》明确指出,中央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此外,还要求推进外资进入国内医疗健康产业的步伐,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并逐步扩大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

  “此次政策调整,健康服务业对民营资本的开放力度是非常大的。”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财经》,实行“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

  2010年,国家曾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医疗机构投资掀起了一轮热潮,然而在民营资本摩拳擦掌准备进入时,在产业政策、税收、准入、人才瓶颈等方面,都相继遭遇了“玻璃门”。

  “由于各种原因,长期以来在医疗卫生系统内,公立医院的垄断格局改变还是很困难的。”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国恩告诉《财经》,“这需要解决很多体制方面的问题。此次国务院出台的文件,在有针对性地破除民营资本的壁垒,也就是俗称的打破玻璃门。”

  国务院今日公布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清理取消之前的“不合理的规定”,加快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

  而对于出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非公经济主体的上下游产业链项目,国务院此次明确优先按相关产业政策给予扶持。国家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同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

  “发展健康服务业与深化医改两者宗旨一致、各有侧重。”国家发改委上述负责人告诉《财经》。深化医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重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强调政府主导,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而此次发展健康服务业的政策出台,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水平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的目标是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非基本的健康服务由市场提供,一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也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上述负责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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