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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医疗纠纷医院存过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16  浏览次数:128
    10月14日,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召开发布会称,两年来北京医调委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4044件,调解成功率为82.8%。结案的3442件中,医院有责案件达到1800多件,超过结案总数的一半,这意味着半数医疗纠纷中医院存在过失。

  北京医调委副主任刘方介绍,自两年前成立至今年9月30日,北京医调委共受理案件4044件。受理的医疗纠纷主要来自三级医院,从科室情况来看,排在前三名的分别是骨科、产科、妇科。从医疗纠纷责任人职称来看,中级职称发生纠纷的比例略高。从过失原因排序来看,手术或操作损伤周围组织器官、围手术期处理不当、知情告知问题排在前三位。此外,在近期医调委调解的案件中,发现仍有多起案件因医护人员责任心缺失导致患者受损害,这一现象在各医疗机构屡见不鲜,并引发多起医疗纠纷。

  在所有结案案件中,患者诉求赔偿数额共计14.9亿元,通过调解实际赔偿1.88亿元。据了解,对于患者的赔偿,医调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医疗损害赔偿计算明细表,记者看到,除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赔偿项目还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6项。

  刘方介绍,赔偿金额大的患者死亡案件和医院无责任不赔付案件是目前调解工作的两大难点。医调委组织建立了由1497人组成的医疗纠纷专家库,并与人民法院建立医疗纠纷诉前引导工作机制,对于未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直接到法院起诉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可引导当事人先到医调委进行调解。(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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