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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将通过地方谈判纳入农合报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3  浏览次数:87
    昨天,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获悉,《关于做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由卫计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中要求,要推进各地通过谈判、团购的方式,将原研药、专利药等特殊药品纳入报销范围,降低药品费用。

  《通知》要求,要以省(区、市)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等20个病种的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

  同时,进一步推进各地通过谈判、团购的方式将原研药、专利药等特殊药品纳入报销范围,降低药品费用。

  《通知》指出,2012年审计署对社保基金进行了全面审计,地方要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特别是加大对乡村两级门诊统筹和异地就医发生费用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审核支付流程和标准,规范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新农合基金有效用于参合农民看病就医。(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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