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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社会力量监督药品价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26  浏览次数:92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与部分医药价格信息网站负责人进行座谈,鼓励发挥社会力量监督药品价格。     价格司负责人表示,药品价格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2000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对政府定价范围内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进行了三轮全面调整,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最高零售限价主要是“限高防涨”,对流通环节价格行为缺乏有效监督。     近年来,国内一些由行业协会、医药企业等社会力量兴建的药价网站,向公众提供免费的药品价格信息查询服务。     价格司负责人对此表示肯定和赞赏,认为这是社会监督的重要力量,对于增加药品价格透明度具有积极作用,也有助于拓宽价格主管部门掌握信息、发现问题的渠道;同时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站、媒体以及其他渠道反映的药品价格问题,对出厂价格与中标价格差距过大、零售价格超过国家规定最高限价等,要密切跟踪,专项调查,严肃查处,及时降低虚高价格。针对一些社会网站披露药品价格存在部分信息滞后、有的数据不真实等问题,价格司负责人建议相关网站在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的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把数据质量关,做到客观、真实和准确。相关网站负责人也表示将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     据悉,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着重加强药品市场交易价格的监测工作,出台了《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发出了《关于加强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建立了药品出厂价格在线监测机制,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成本价格采集系统和广东省物价局建立的中国医药价格信息网采集药品出厂(口岸)价格,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直接采集的出厂(口岸)价格数据累计达到4万条,涵盖了约2000家企业、1700多种药品。下一步将立足于药品出厂价格在线监测的网络平台,加强药品流通环节价格行为的监管。(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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