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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家省属医院即将试点综合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14  浏览次数:76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福建省201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公立医院改革顶层设计,通过组建公立医疗集团或设立医院管理机构等形式,破解管办分开、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医疗机构协作分工等难题,构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管行业”和公立医疗集团(或医院管理机构)“办医院”的新型管理体制,在管办分离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方案》提出围绕“扩资源、转机制、强服务”三大任务,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着力打造公立医院改革“123”工程,即全省一半以上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深化厦门、三明两市公立医院改革,选择3家省属三级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还强调建立长效财政补助和价格调控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加大和规范政府财政性投入,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在提高基本医保保障水平的基础上,《方案》提出,要在部分省属和设区市三级以上医院开展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和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方案》明确,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增补、招标采购、配送供应等体系建设,落实政府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政策,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鼓励将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全额由单位自主分配,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历史债务化解任务。(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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