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和省残联联合出台《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新增受益残疾人8万~9万名,新增护理补贴投入数千万元。
《办法》将二级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享受与一级残疾人同等金额的护理补贴标准,即农村不低于每人每月50元,城镇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受益残疾人必须为居家享受机构或非机构服务的重度残疾人,且为当地低保家庭或当地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帮扶对象。
据悉,为两万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再次列入今年江苏省政府十件实事。《江苏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省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于近日实施,率先在全国发放残疾人托养补贴。今后,该省托养机构的贫困残疾人都将享受补贴,省定经济薄弱区寄宿制托养为每人每年4000元,日间照料为每人每年2000元,其他地区分别为2000元和1000元。(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