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部署开展2013年全省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服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医疗机构存在的健康体检分散在门诊科室进行、体检报告不符合要求、未建立与落实乙肝检测制度、医疗机构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立案查处,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追踪整改落实情况。
该省要求,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统计掌握经核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其中包括综合医院、门诊部、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疗养院、体检中心设立的健康体检部门,查找本地区健康体检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强化服务意识,以医疗机构健康体检场所设置、从业人员资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体检报告质量以及对外宣传情况等为重点,依据《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未经核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违法行为。(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