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日前印发《2013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年内确保实现市(州)级职业病诊断机构、鉴定委员会及办事机构全覆盖,市(州)、县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全覆盖。
《要点》要求,全省要加强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报告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哨点工作,抓好职业病防治宣传和培训工作。巩固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培训基地,推进嘉峪关市和白银市白银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做好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放射卫生服务资质审定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工作。 (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