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卫生局近日出台《厦门市高端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及评估管理办法》,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规范发展高端医疗服务。
该《办法》界定了申报高端医疗服务项目的条件:具备满足高端医疗服务的投资规模及服务设施,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最低床位不低于100张,且每张床位投资额达80万元(含80万元)以上;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总投资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具备高精尖医疗设备、优秀的医疗管理团队和医疗服务管理理念;具备理念先进的医疗质量管理及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吸引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服务项目,满足市民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该市规定,社会资本申请举办高端医疗服务项目评审通过后,将被优先纳入厦门市、区两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调整范围。
厦门市医学会受厦门市卫生局委托,承担高端医疗服务项目具体评估工作。(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