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启动为期两个月的中药生产监管专项检查,对全省所有中药制剂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逐一检查排查,进一步加强中药生产的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山东省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生产监管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建立中药生产违法行为监管高压态势,凡是未按药品GMP要求进行供应商审计或未建立健全药材、中药饮片供应商和购进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档案的,一律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凡是投料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一律责令企业暂停生产,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产品,停产期间收回药品GMP认证证书;凡是购进药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且投料使用的、购买使用没有国家标准的提取物、擅自委托加工提取以及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非药材冒充药材、擅自改变处方和生产工艺的,必须依法严处,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通知》要求,全省要高度关注高度警惕中药生产质量及安全隐患,把中药生产监管专项检查工作纳入全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落实监管责任,特别是要把经药监部门抽检不合格的、有来信举报并查实的,以及药材涨价幅度较大、产品成本较高、招标采购中价格明显偏低品种等列入本次监督检查重点。
针对中药生产的薄弱环节及高风险点,此次专项检查确定了7个重点环节,涉及中药生产企业的生产、药材供应、委托生产、处方工艺执行、质量控制、批生产记录核查等环节。《通知》还明确了中药饮片生产必须按照药品GMP的标准组织生产,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