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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关于开展部分药品信息摸底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27  浏览次数:4
  各相关企业:     根据我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对部分药品开展产品信息摸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企业为提供药品及伴随服务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指定的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     (二)申报品种须为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     填报时间及方式     (一)填报时间     平台开放时间:2025年4月21日15:00至4月27日。     (二)填报方式     产品信息摸底工作依托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未在平台注册的企业需注册后按要求报名。注册后,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招标-带量招标采购-部分药品产品信息摸底项目”,使用CA进行登录,点击“企业填报”模块,进行材料递交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可下载查看“企业填报”模块中《操作手册》。     未注册企业申请账号和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流程详见“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办事指南-河南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项目-企业注册操作指引”。     填报内容     (一)企业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国内药品生产企业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药品总代理企业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3.进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委托授权书》(仅进口药品总代理提供)。     4.申报企业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企业委托生产、批件转让、关联关系信息等。     7.信用评价情况。     (二)产品材料     1.《药品批准文号批件》(《药品批准文号批件》证件名称为《药品注册批件》或者《药品再注册批件》,若有《药品注册补充申请批件》,请同时上传,以确保产品资质与实际情况相符;港、澳、台地区应提交《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应提交《进口药品注册证》。     2.产品说明书。     3.产品其他相关信息及信用评价情况。     注意事项     (一)企业要高度重视产品信息摸底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将影响后续参与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资格。     (二)此次摸底工作填报的相关材料,为后续相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企业务必如实、全面提供相关资料,涉及产品的通过一致性评价情况、专利纠纷情况和其他需特殊说明的情况,须在截止日期前全部提交,后期提交的不再受理。因自身因素导致的漏报、少报等问题,对后续工作产生影响的,由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三)其他事宜将后续发布,为方便沟通,请相关企业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   图片1.png     技术服务电话:0371-65915577     2025年4月21日
 
关键词: 药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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