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72号),经履行调价评估、项目遴选、专家论证等程序,拟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17:00止。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25-83293753,邮箱:jsybyljg@163.com。
附件:拟调整部分检验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