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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11  浏览次数:9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72号),经履行调价评估、项目遴选、专家论证等程序,拟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17:00止。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25-83293753,邮箱:jsybyljg@163.com。     附件拟调整部分检验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关键词: 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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