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江苏省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暂行)》正式公布。该省要求,在已经出现或未来2天内即将出现不利气象条件、大气污染物聚集、外来沙尘入境等导致或可能导致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大气重污染情况时,当地政府必须及时启动预警和响应机制。
该省提出,依据大气重污染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该省的大气重污染预警分为3个等级,当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1,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然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事发地的政府必须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其中,当AQI在201~300之间时为重度污染,发布三级预警;AQI在301~500之间时为严重污染,发布二级预警;AQI大于500时,为极重污染,发布一级预警。
该省明确当大气发生严重污染时,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重点排污单位减少生产负荷等。发生极重污染时,建议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直至停课;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实行交通管制,根据机动车用途、车牌号码、排放标准、行驶区域等指标有选择地进行限行等。(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