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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批食用药食同源进口商品顺利通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4
  1000盒来自伊朗的藏红花12日经重庆海关所属渝州海关快速验放,顺利通关。这是自《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试行)》(下称《方案》)印发以来,重庆企业进口的首批食用药食同源商品,也是中国内陆地区首次落地该项改革试点举措。     药食同源商品,是指兼具食用与药用双重属性的商品,主要包含丁香、小茴香、黄芪等中药材。以往这些商品只能以中药材名义进口,需要先向药监部门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且申请主体必须为药品企业。     据悉,《方案》落地后,试点企业只需提交商务部门出具的《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用途证明》,明确企业进口的中药材为食用,并且符合海关关于进口食品的准入要求,即可顺利通关。     重庆是“中国火锅之都”。当地制作火锅底料所用原料,有不少来自海外,如来自东南亚的肉豆蔻、丁香、紫苏籽,来自伊朗的藏红花。     该批藏红花的进口企业负责人介绍说,藏红花等香辛料是重庆火锅底料等特色食品提味增香的关键原料。该企业正在对接海外优质资源,计划扩大小茴香、肉豆蔻等香辛料进口。     “便利化不等于放松监管。”渝州海关副关长韩向成表示,海关与商务部门、药监部门加强联系配合,联合构建了“备案+证明+追溯”的全链条监管体系,确保进口药食同源商品符合进口食品安全标准。     重庆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关将指导企业用好药食同源商品通关便利化改革政策,满足食品加工企业对该类商品的进口需求。
 
关键词: 药食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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