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9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视。2024年2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坚持将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扛起主体责任,顶格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进全省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巡视反馈会后,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传达学习省委书记专题会精神和有关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召开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重点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上找差距,从破解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做示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上挖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长、班子成员和其他省管干部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推进整改。对照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推动问题整改。
(三)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与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做到当下改、长久立同步推进,既盯紧具体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实效,又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不断解决制度供给、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问题,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进一步健全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转化运用。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研究医保工作重大事项,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论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着力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每月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党纪学习教育、《论述摘编》开展研讨交流,邀请相关专家、派驻纪检组组长开展纪律处分条例辅导讲座,组织赴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育,举办提高政治能力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等。
(二)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分解重点目标、改革任务和医保民生实事,每季度开展调度,做好跟踪提醒。建立与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与卫健、药监等部门工作对接,与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定期沟通,设立周四企业接待日,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出台推进阳光挂网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治理有关政策,健全挂网产品预警机制,强化预警产品采购情况监督。
(三)关于“医保公共服务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快推进体制建立健全,积极争取相关设区市健全体制工作支持。印发《全省医保公共服务窗口人员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举办专题培训班。研究制定《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2024版)》,持续推动减材料、优环节、强服务、提效能。推进村(社区)医保公共服务点建设,全省共建成医保公共服务点2.1万家,服务人次超过1000万。
(四)关于“长期护理保险推进不均衡”问题的整改情况
会同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加强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管理,规范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今年年底前各设区市将全部落实到位。持续推进“深化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省政府民生实事落实,各设区市已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至今年9月底,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6270万人,提前实现全年6175万人的参保目标任务。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全面推行长护险工作情况的审议,牵头研究落实审议意见,形成反馈报告,并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指导南通市做好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项目系统开发,完善相关功能需求。
(五)关于“群众获得感还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争取财政支持,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2024年度,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增加30元,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深入推进价格招采改革。新增执行国家集采2批次,通过参与联盟方式开展省级集采4次。完成体外诊断试剂挂网价格联动工作,有效降低挂网价格。开发上线“江苏药价通”比价小程序,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便捷查询全省药店在售药品信息。制定下发《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范本》,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约束。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印发年度医保宣传工作计划,围绕基本医保参保、辅助生殖纳入医保、家庭共济等群众获得感较高的方面,充分依托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用一图读懂、动漫小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提升医保改革的认知度和知晓度。借助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立体式、多维度讲好医保故事,截至9月底,新华社等中央和省主流新闻媒体报道150余次。
(六)关于“推进‘三医联动’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持续推进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扩面提质”,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创新开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带量采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阳光挂网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自3月份起,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挂网流程。建立创新药品耗材绿色采购通道,支持创新成果转化。完成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支持高水平医院重点专科项目和技术难度大的复杂型项目。印发《关于创新医疗项目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新增创新医疗服务项目实行随报随审。指导各地医疗保障部门,会同卫健部门引导参保患者在本地就医,全省各设区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均建立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新技术发展,指导各地对部分危急症抢救、运用新医疗技术等病例,采取特例单议等方式,予以支付倾斜。支持高水平医疗机构重点学科发展,统一部分急危重症细分组规则,统一康复病例复合付费办法。加强医保目录管理,制定中药配方颗粒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成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动态调整申报工作,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和椎管内分娩镇痛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形成2023年度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费用等情况分析报告,并反馈相关部门。
(七)关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步伐不够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配合慈善部门开展“苏慈助医”慈善救助项目,加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指导“江苏医惠保1号”扩大覆盖面,优化调整2025年度保障方案,增加健康增值服务项目,进一步优化理赔服务工作,提高理赔服务效率。截至9月底,2024年享受赔付受益人群为4.5万人、25.3万人次,人均赔付0.85万元。2025年度“江苏医惠保1号”已于9月下旬正式上线投保,上线两周投保人数已超150万人,参保群众对产品的认可进一步增强。
(八)关于“阳光采购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健全集采全流程管理,完善报量工作机制,完成易短缺急抢救药品、中药配方颗粒省际联盟报量工作。指导各设区市开展药品(医用耗材)专项预算考核和招采专项评价。完善阳光采购机制,出台推进阳光挂网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治理有关政策,对未及时联动外省低价的进行信用记分和暂停挂网处置。健全挂网产品价格预警管理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预警产品的监测。
(九)关于“数字化赋能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国家医保局14个业务子系统落地应用,围绕国家医保信息化评估指标及医保信息化重点任务,加强工作调度,督促任务完成,在全省开展医用耗材非标数据专项治理,印发《关于抓紧开展医用耗材非标数据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促进医用耗材非标数据降至1%以下。推动省招采子系统挂网产品贯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挂网产品贯彻国家医保分类与代码标准工作。推进医保数据共享,与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签订数据共享协议,制定《江苏省医保数据共享管理规范》,按照医保数据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开展规范化管理。推进数字赋能医保服务,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医保码“走流程、找堵点”活动的通知》,联合省卫健委印发《关于推进“信用就医”工作的通知》,目前已有10个设区市开通“信用就医”服务。推广使用医保刷脸终端,覆盖3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推进数字化赋能医保改革,做好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落地实施工作,开展医保反欺诈大数据模型应用监管试点。
(十)关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江苏省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审议工作规则(试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法制审核办法》,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严格落实医保基金监督检查程序,开展案件线索跟踪督办,对办理结果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严格规范省内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全省执法材料立卷归档制度,出台《江苏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卷立卷要求及评查标准》,每年定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并通报案卷评查情况。
(十一)关于“医保基金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牵头召开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印发省级联席会议工作要点,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落实基金监管五方责任,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组织省级飞检、交叉互查,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提升医保基金智能监管能力,完善医保规则库、知识库,推进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建立基金监督检查人员库、临床专家库,组织基金监督检查业务培训。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加大对各设区市指导力度,在全省部署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关于“主动助企发展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局领导常态化接待企业来访,主动听取药品耗材集采、医保支付管理等方面意见建议。对企业来信、来电、来函按流程及时答复,回应企业诉求。加强医疗机构制剂医保支付管理,每年对《医疗机构制剂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一次。加强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与省工信厅等职能部门支持生物医药发展专题调研,提出医保部门政策建议,按计划开展《中药饮片目录》制定工作。
(十三)关于“推动‘国谈药’进医院、进药店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会同省工信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等部门,召开医保、医疗、医药三方沟通会,连续3年搭建“政、企、医”面对面沟通交流平台,促进创新药品进医院。提高“国谈药”品种在定点零售药店供应率,跟踪各地“国谈药”三定管理落实情况,实现“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县域全覆盖。
(十四)关于“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就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专题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召开全省医保基金运行管理会议,联合财政、卫健等部门共同明确防范化解运行风险工作举措,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制定《2024年度全省参保扩面目标任务测算办法》,明确各地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提高不低于30元,最低标准不低于700元。
(十五)关于“数据安全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数据管理制度,制定《江苏省医保数据共享管理规范》《资产变更流程》《资产管理规范》等制度规范。结合医保业务需求,定制化开发监控管理和效能管理平台,提高全省医保信息平台运维管理质效。加强对第三方外包团队管理,与省平台各运维服务厂商,签订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完成“智慧医保云平台”“医保核心业务”等信息系统年度安全评估,梳理排查省平台安全风险,实现每日“零报告”。引进安全管理专业团队,开展省平台组件及应用应急切换和全省异地就医服务集群应急演练。举办全省医保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研修培训班,提升医保网络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十六)关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重要论述,开展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提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督促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医保重大改革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领导。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分析研判和引导管控,合理引导社会认知,确保各项政策举措稳步推进。
(十七)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三级”责任清单,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领导、机关党委负责、党支部落实“三级”责任,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作风建设、风险防控等工作。
(十八)关于“存在‘老好人’思想”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的若干举措》。修订年度考核办法,确保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从平时考核好等次较多人选中产生。制定《关于加强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日常考核、季度评鉴等制度。
(十九)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隐患大排查,建立廉政风险岗位清单,针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具体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外出讲学、咨询和评审等活动的通知》,健全完善全局处级以下干部廉政档案。
(二十)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深入开展医保码就医购药全流程应用“走流程、找堵点”活动的通知,督导设区市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日均结算超过1000笔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式调研,扩大医保移动支付、医保服务终端覆盖范围。聚焦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制定为基层减负20条具体措施,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认真抓好国家医保局移交的问题线索、省委巡视组移交及省医保局受理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推动基层基本医保公共服务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医保高频服务事项基层“一平台办理”。总结评估近几年省市商业补充保险运行情况,与共保体公司、平台公司会商优化2025年度保障方案,持续指导江苏医惠保1号理赔工作,提高理赔服务效率。严格机关作风建设考评,规范作风建设考评标准和程序。
(二十一)关于“机关纪委履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每月召开机关纪委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纪委、省级机关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相关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办法的实施办法》,持续抓好重要节点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修订完善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5.0版,做到风险苗头提醒到位、防患未然。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三重一大”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做深做实日常监督,紧盯医保“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开展嵌入式监督。督促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医保基金监督省级飞行检查、无创基因检测集采等重点整治工作。
(二十二)关于“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增强开拓创新意识,局党组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工作思路,推进省医保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指导苏州市牵头开发全省业务财务一体化系统,指导常州市牵头开发全省“两定”机构信息交流平台,均顺利实现上线运行。探索建设江苏省医保大数据赋能实验室,促进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社会发展,助力全省新质生产力提升。
(二十三)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提高民主集中制落实质量,严格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提交局党组会讨论事项,按规定提前报请局党组成员审阅相关议题和材料。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经过局党组充分讨论后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并督促落实,杜绝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格问题发生。
(二十四)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提高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制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成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分管工作,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和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揭短亮丑,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管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与分管处室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化解思想困惑、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十五)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2024年初,通过比选择优从市级医保部门选调3名年轻业务骨干;通过公开遴选补充4名公务员,其中3名年轻干部有医药专业背景,年轻干部比例得到改善。
(二十六)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机关和医保中心交叉使用干部,严格落实编制要求,按照编制性质进行岗位调整。制定《省医保局借用人员清退工作建议方案》,对借用人员作为即知即改问题在巡视期间及时予以清退。推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与招采中心独立办公。
(二十七)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用好职级并行政策,上半年晋升一级调研员2名,下半年晋升二级调研员2名、三级调研员4名、四级调研员8名,无即提即退现象。完善《省医保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办法》,统筹做好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制定《省医保局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具体举措》,激励广大干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奋发作为。
(二十八)关于“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支部基本党建制度落实督查,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支部组织生活记录。下发支部书记讲纪律党课通知并督促落实。制定开展“四强”党支部建设工作方案,按照省级机关工委“三级联述联评联考”要求,开展“四强”党支部评估,推进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十九)关于“党建与业务未能有机融合”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指导医药服务管理处、基金监督处支部争创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落实深化提升模范机关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高模范机关建设质量。
(三十)关于“抓巡视整改的政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省委巡视整改督办会制度,局党组认真履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职责分工及时限安排。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专题会议,梳理汇总情况,研究推进措施,按序时进度督促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参加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细化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月抓好落实,做到项目化管理、清单式销号。
(三十一)关于“上轮巡视部分重点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年度国家飞检和省级监督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制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清单,下发各地开展自查和整改,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在省级监督检查中,关注历年问题清单,对应整改未整改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聚焦骨科等重点领域,结合国家飞检及省级监督检查经验,修订完善《江苏省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指引手册》。省市协同、部门联动开展以“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通过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单位,采取信息发布、发放资料、专家解读、现场宣讲等方式,营造医保基金监管全社会共参与良好氛围。牵头推动“三医联动”,充分征求卫健、药监、财政等部门意见,制定药品支付目录、生育保险等管理文件法规。完成省平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总集)招标,组建网络安全管理团队。拟制省平台应急预案,开展省平台组件及应用应急切换演练,落实每日“零报告”。建立省平台日常值班和重要时期运维管理制度,确保省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将在前期整改基础上,继续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省委巡视部署要求,持续用力做好整改后续工作,以实实在在成效推动江苏医保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绩。
(一)突出全面整改,一着不让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局党组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抓好巩固拓展,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明确完成时限和进度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持续推动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清零见底。
(二)坚持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注重立制,坚持标本兼治,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急需制定出台的,抓紧调研起草并做好征求意见等工作,尽快印发实施;对制度机制不健全的,进一步对标修改、完善规范。坚持通过巡视这一政治“体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突出成果转化,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转化工作。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助力解决人民群众医保领域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推动我省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打造过硬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合起来,真正把巡视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到推进江苏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各个方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83290295;邮政信箱: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号10号楼318室,邮编:210004;电子邮箱:jgdw_sylbzj@js.gov.cn。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