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对阿魏酸哌嗪口服制剂(包括阿魏酸哌嗪片、阿魏酸哌嗪分散片和阿魏酸哌嗪胶囊)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当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附件要求修订说明书,于2024年12月29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或以其他形式将说明书更新信息告知患者。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上述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
四、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使用处方药的,应当严格遵医嘱用药。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及说明书更新信息的告知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阿魏酸哌嗪片、阿魏酸哌嗪分散片和阿魏酸哌嗪胶囊说明书修订要求
国家药监局
2024年9月29日
阿魏酸哌嗪片、阿魏酸哌嗪分散片和
阿魏酸哌嗪胶囊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不良反应】项应包含
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事件(源自自发报告系统无法估算发生率):
出血:牙龈出血、鼻衄、皮下出血、结膜出血、月经出血过多等。
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腹泻、腹部不适、腹胀、腹痛、口干等。
皮肤及皮下组织:皮疹、瘙痒、丘疹、荨麻疹等。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
全身反应:乏力、水肿等。
其他:心悸、潮红、过敏性休克、低血压、肝功能异常等。
(删除原内容“尚不明确”或“尚未发现有关报道”。)
二、【禁忌】项应包含
1.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2.本品禁与阿苯达唑类和双羟萘酸噻嘧啶类药物合用。
三、【注意事项】项应包含
1.本品与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溶栓药、抗凝药、抗血小板及活血化瘀药合用时应谨慎;有出血倾向及有凝血功能障碍患者应
避免使用本品。
2.与降压药物合用时,应注意血压变化,防止低血压的发生。
四、【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应包含
尚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五、【儿童用药】修改为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六、【老年用药】修改为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注:如原批准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较本修订要求内容更全面或更严格的,应保留原批准内容。说明书其他内容如与上述修订要求不一致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