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建设,提高急诊急救能力,近日河南省卫生厅明确要求,凡急诊重症监护室建设不达标的医院不得承担院前急救站任务,同时不得申请相应医院等级评审。
该省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及《河南省二、三级综合医院急诊重症监护病房(EICU)基本标准(试行)》等相关标准设置EICU。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应在今年6月底前设置完成,二级综合医院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河南省卫生厅及河南省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对急诊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是否达标进行考核。(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