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吉林敖东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药业”)获得20个《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备案凭证》。
获得备案的20个产品分别是石菖蒲配方颗粒、枸杞子配方颗粒、炒僵蚕配方颗粒、淡豆豉配方颗粒、白薇(白薇)配方颗粒、醋乳香(埃塞俄比亚乳香)配方颗粒、羌活(羌活)配方颗粒、天冬配方颗粒、丝瓜络配方颗粒、乳香(埃塞俄比亚乳香)配方颗粒、青葙子配方颗粒、蒲黄(水烛香蒲)配方颗粒、芥子(白芥)配方颗粒、炒芥子(白芥)配方颗粒、筋骨草配方颗粒、蔓荆子(单叶蔓荆)配方颗粒、预知子(木通)配方颗粒、附片(黑顺片)配方颗粒、炒蔓荆子(单叶蔓荆)配方颗粒、小通草(中国旌节花)配方颗粒。
公告显示,延边药业作为公司核心层企业,在中药领域具有一定优势,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已累计获得441个《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备案凭证》,对公司拓展中药配方颗粒业务具有重要意义,为公司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未来,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场情况开展上述产品的生产、 销售工作。
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以来,吉林敖东已有多次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中药配方颗粒产品获得备案的消息。
5月23日,吉林敖东公告,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延边药业获得蝉蜕配方颗粒、沉香配方颗粒、大腹皮(大腹皮)配方颗粒等10个《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备案凭证》。
3月9日,公司公告,延边药业获得莲子配方颗粒、麦冬(浙麦冬)配方颗粒、全蝎配方颗粒等11个《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备案凭证》。
据了解,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加热提取、分离、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的颗粒。与传统煎煮的草药相比,中药配方颗粒具有方便携带、方便服用、药性稳定等优势。近年来,随着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的颁布,地方也相继制定了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陆续开展省级标准发布与备案审查工作。截至2024年2月底,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品种共有296个。在此背景下,各大药企纷纷按照国家已颁布的标准要求以及省级标准要求开展备案工作。
受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切换带来的影响,行业经历阵痛期,吉林敖东2022年实现净利润18.01亿元,同比小幅增长1.69%。
另据公司2023年年报显示,实现营业收入34.49亿元,同比增长20.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0亿元,同比下降18.02%。增收不增利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吉林敖东坚持“医药+金融+大健康”多轮驱动发展模式,通过投资广发证券股权并适时进行市值管理,成为广发证券的一大股东,2023年对广发证券的投资收益为12.43亿元,同比下降14.12%。而在其他方面基本实现了稳步增长。
截至6月25日收盘,吉林敖东报收于13.49元,下跌1.46%,换手率0.66%,成交量7.91万手,成交额1.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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