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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县级医院药品零差率专项补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0  浏览次数:126

    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安徽省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等方面为全国创出并积累了许多经验,被称为安徽模式。但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安徽代表团近日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国家应对中西部地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大支持力度,避免因包袱过重拖住深入推进改革的“后腿”。

   
安徽代表团在建议中指出,安徽省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率先在全国开展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去年12月15日起,安徽省74个县(市、区)148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收入后,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调整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为弥补取消药品减少的收入,安徽省财政拿出2.4亿元,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补助。但地处中部欠发达省份的安徽,县级公立医院原本就存在很多债务,截至2011年底,安徽省74个县(市、区)的县级公立医院负债总额71.45亿元,其中长期负债37.45亿元。由于中西部地区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财力薄弱,医改进一步加重了地方财政负担,削弱了改革深入推进的力度。

   
安徽代表团建议,为保障县级公立医院正常运转,参照中央对地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的办法,按照服务人口年人均2元至5元的标准,对县级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的省,予以补助。建立县级医院药品“零差率”专项补助;建立县级医院化债的专项补助,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办法,启动县级公立医院化债工作;中央加大对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将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纳入中央预算,建设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县级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县级医院信息化水平。(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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