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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参合患者住院按床日付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0  浏览次数:124
    记者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扬州市邗江区在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新农合住院病人按床日付费。该制度从今年年初实行至今,人均住院费用下降约500元。

  日前,记者来到该区瓜洲镇卫生院,刚做完手术的村民王桂荣说:“十几年前做过一次手术,花了1000多元。”这次住院手术本以为要花3000元以上,后来医生告诉她,现在新农合患者住院实行按床日付费。“算下来一共只要自己花500元~600元,我看这么便宜,就预约了手术。”

  该卫生院院长赵弘兵告诉记者,该院去年人均住院费约为2300元;从今年1月1日至今,人均住院费用下降到了1796元。“春节过后,卫生院的住院率上升了20%~30%。”赵弘兵解释说,之前村民大多不愿住院,主要是因为花销太大。但现在实行按床日付费,控制了费用,一些普通疾病,村民们只花不到500元就可结算出院。

  该区卫生局合管办相关负责人周丽介绍,按床日付费是根据疾病诊疗特征和病程发展情况,将病人分为急危重症病人、非急危重症病人、择期手术病人和儿科病人4类。这4类病人按床日付费的标准费用分别为4100元、2350元、3160元和1580元。病人出院时按实际发生费用和规定报销比例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合管办按床日付费定额标准和规定报销比例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超定额标准的报补款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低于定额标准的报补款由合管办奖励给定点医疗机构。

  据介绍,按床日付费的定额标准是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前3年住院病人发生的床日医药费用、平均住院日及价格等相关因素,经专家评审剔除不合理费用后,确定的支付费用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药品、特殊材料、检查、出院带药等费用,血液制品除外。(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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