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原则(试行)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4年4月22日
相关附件
1 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原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