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了解到,从4月1日开始,全国部分地市正式启动为期1年的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满足条件的工伤职工在异地就医,可以持社保卡直接结算相关费用。
此次试点工作对结算范围做了明确规定,包括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在试点开展期内,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等三类参保工伤职工,在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后,均可申请办理异地直接结算。据了解,全国目前已经确定的试点城市有131个,开通上线协议机构39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