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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总局成立结束食品安全分段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14  浏览次数:160
“这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巨大进步。”3月10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说,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公众高度关注,这次机构改革,也是回应民生诉求的一次相应改革。

“这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巨大进步。”3月10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说,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公众高度关注,这次机构改革,也是回应民生诉求的一次相应改革。

食品安全分段监管弊端很多

陈啸宏说,此前,我国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老体制,弊端很多,重复建设,很多部门都在管,但具体事件发生时又不知道该谁管,“有人开玩笑说,一个西红柿在农贸市场卖归农业管,在超市卖归工商管,做成西红柿酱归质检管,上了餐桌又归食药局管,这在国际上绝无仅有。”

针对这种状况,“把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整合进一个部门,这是中央、国务院下了大决心的。”陈啸宏说,他看好并积极支持这一方案,相关部门应尽快推进监管形成合力。

针对此次机构改革方案中,“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何仍放在卫生部”这一问题,陈啸宏说,上述能放在卫生部,或并入国家食药总局,都曾是备选方案。“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相当于立法,食品安全监管相当于执法,立法和执法分开”,陈啸宏认为,最终采取的这种方案,从思路上来讲很清晰,在国际上,也有很多国家践行这样的方式。

以前重复建设的硬件必须整合

此外,机构改革方案中,食品安全的分段监管链条,并没有完全收归于一个部门。农业部门仍负责农田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并整合了原先由商务部门监管的生猪屠宰职能。

陈啸宏说,我国现行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除了《食品安全法》,还有一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后者就赋予了农业部门对初级农产品安全监管的授权。

另外,农业产品也相当复杂和广泛,农业部门长期从事这方面的监管工作,无论在技术力量和监管体系上都是很成熟的。因此,食品安全在农田、饲养、屠宰环节的监管职能,集中归于农业部。

“现在看,今后在食品安全领域将形成这样的格局,国务院设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办公室变成了一个实体,挂在国家食药总局,几乎负责了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农副食品的养殖(屠宰)、种植、农药、兽药、化肥等环节和市场,则由农业部门监管。”

这样一个覆盖面广、影响巨大的改革方案,将如何落实?我国何时能够建立起一个符合中国国情、务实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陈啸宏坦言,困难一定会很大,“但我们一定要积极实践,让一个西红柿多头监管现状成为历史。”

据陈啸宏介绍,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中已经明确将过去归属于质检、工商部门在食品生产和流通流域安全监管的行政司局和技术职称部门,一并划入国家食药总局,“我觉得部门精简是一定的,以前重复建设的硬件必须整合;但人员是减少?还是将来要增加?要看整合后的监管队伍现状决定。”陈啸宏认为,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很多技术力量过去是薄弱的。

官方解读

让生产经营者成为

食药安全第一责任人

问:这次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哪些考虑?

中编办:食品安全目前实行分段监管体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生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流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消费。

实践证明,监管部门越多,监管边界模糊地带就越多,既存在重复监管,又存在监管盲点,难以做到无缝衔接,监管责任难以落实。多个部门监管,监管资源分散,每个部门力量都显薄弱,资源综合利用率不高,整体执法效能不高。

因此,需要下决心改革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需要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形成队伍集中、装备集中,广覆盖、专业化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

食品安全即使由一个部门主管,工商系统也不推卸责任。对人民有利的事情,作为一个市场监管的部门,该管还是要管。不能说一次改革,一次调整,工商部门就不管,对人民的事情该尽责还是要尽责。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

我们只能尽可能整合部门职责,朝向一两个部门集中,提高执政效率。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就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农业部、卫生部等众多部委的协调关系,更好地维护食品的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食药局副局长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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