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管理,指导药品监管部门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qxzcec@nmpa. gov.cn,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文件名称-反馈意见表”。
附件:1.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二次征求意见稿)
3.反馈意见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