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和药品抽检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3年全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全省药品稽查执法和药品抽检工作任务。河北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金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3年,全省药品稽查执法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四个最严”指示要求,紧紧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常态化风险会商,全方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大案要案,持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 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持续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以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新兴业态执法模式,不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提升药品执法办案水平,坚决守牢药品安全底线。
会议要求:
(一)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紧紧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三大任务,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取得更大实效。
(二)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把案件查办作为检验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严惩重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确保问题线索得到有效处置。
(三)积极探索网络药品案件查处工作。加大网络经营药品监测力度,强化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探索网络违法案件查实落地新路径,切实做到以网管网,向信息化要战斗力。
(四)加强行刑衔接推进部门合作。推进落实《河北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产品认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研判等方面的协作。加强与卫健、医保等部门的协作,用足用好市场监管工具箱,全方位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充分发挥药品抽检工作的支撑作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药品抽检计划,充分发挥药品抽检在监管工作中的“哨兵”作用,持续提升药品抽检效能。
(六)推进信息共享持续深化。进一步优化稽查协查平台,落实案件信息“直通车”制度,推动信息共享向区县延伸,确保案件信息全领域各环节、全系统各层级互通共享,进一步强化区域间执法协作、联动协查。
(七)持续推进稽查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实效。加强交流练兵,采取以老带新、跟班锻炼、联合执法、交叉检查等方式,以实践促能力提升。
(八)规范开展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严格落实《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核查处置工作程序(试行)》,确保每一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时处置到位,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企业、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到位,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到位,全面闭环控制不合格药品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九)加强基层执法工作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要求,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方面的资金积极向药品稽查执法工作倾斜。不断充实稽查执法队伍,为稽查执法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会上,各市围绕查办大案要案经验交流、进一步加强网络案件查办进行分组讨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管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安国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工作的局领导和各市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同志,各单位负责药品抽检工作同志;省局稽查处全体人员,省局各业务处、直属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