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关于成立国家脊灰病毒封存监管机构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2-22  浏览次数:56
  国卫办科教函〔2024〕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第71届世界卫生大会脊灰病毒封存决议(WHA71.16)相关要求,为践行我国对世界消灭脊灰病毒行动的承诺,统筹推进我国脊灰病毒封存认证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决定成立国家脊灰病毒封存监管机构(National Authority for Containment,NAC,以下简称监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职责     统筹推动我国必需脊灰病毒设施(Poliovirus-EssentialFacility,PEF,以下简称脊灰设施)的认证工作。具体负责监管机构工作规则制定,组织摸排并更新潜在的脊灰设施清单,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脊灰设施进行认证,维持专家团队力量,按职责分工与世界卫生组织保持沟通联络。     组成成员     主  任:刘登峰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     成  员:何炤华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司             刘  清  国家疾控局传防司             贾玉萍  国家疾控局科教国际司             杨  霆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             周乃元  国家药监局科技国合司     联络员:梁  冰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             杨晓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司             胡  桃  国家疾控局传防司             韩  宏  国家疾控局科教国际司             叶家辉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             张  颖  国家药监局科技国合司     其他事项     监管机构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承担监管机构的日常工作。监管机构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监管机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确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1月5日
 
关键词: 脊灰病毒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