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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议价被疑矛盾转移 企业吁政府谨慎启动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07  浏览次数:145
    “请政府谨慎启动‘二次议价’的试点工作,这会让医药工业再次陷入泥沼。”在40多位医药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2013年医药行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上,四川科伦药业董事长刘革新提出了强烈的呼吁。     “二次议价对民族工业医药而言,会面临三大困境:在产能过剩的困境下,将再次陷入市场化和行政管制的泥沼。不同的议价借口又会成为各省招投标的降价依据,增加运行成本,本已脆弱的民族医药产业将不堪重负。”     刘革新发言过后,在场各位代表委员纷纷表态支持。     二次议价是医改矛盾转移     “医院是一个垄断的市场,它具有处方权的垄断。所以,一旦启动二次议价,那它的议价能力非常大。对于企业一方,要么你就失去价格底线,要么失去市场,两种选择都是非常片面的。”全国人大代表、陕西步长制药集团总裁赵超告诉记者。     在他看来,医改中的矛盾通过二次议价、医药托管、药价加成等方式,最终都转嫁到了生产企业。而对于企业而言,生产质量、科研水平的提升都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二次议价是职能部门提起的,有些地方在搞,有些省花样百出。这样使我们医药企业感到无所适从。我们一些企业搞创新,就没有办法支撑。”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徐镜人表示自己深有同感。     而今的医药工业现状是,企业要发展,仿制药和原研药的投入就要加大,人工成本也越来越高,但是在集中招标采购和医院“二次议价”的联合打压下,质量好的药品卖的价格却是越来越低。
    “二次议价”本质上是诚信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在现场提出,“二次议价”本质上其实是诚信问题。     “招标是根据招标法,根据法律举行的一个活动,招标的信息是公开的,招标过程经过比价,要透明,落的结果是公正的。这个结果,再低价,你中了标了,你得认。政府在采购完了,再高的价格,一旦落标,就必须承认这个现实。”他认为,这既是法律问题,也是诚信问题,如果招标合法,那么中标方要守法,招标方更应该守法。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议价呢?”蔡东晨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接着说到:“如果取消了药品招标制度,医院和企业一次议价,二次议价、八次议价都可以,结果都得认。”     蔡东晨认为,这是一个违法和违反诚信的问题。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大家允许不允许的问题,是影响谁的利益的问题。     政府需明确角色定位     “其实,在医改中,医药企业是最孤独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辅仁药业药业董事长朱文臣一句话,获得了现场的诸多反馈。     “二次议价之所以形成,我认为是政府在整个的医改中的角色定位问题。政府是医保的出资方,一方面又代表出资方,另一方面又代表患者,有时候还代表医疗的服务者,就像医院。他代表了这几方,唯一不代表生产企业。”     政府究竟在医药招标中扮演什么角色?在场的代表委员给出的答案是:政府最好作为一个最大的资源配置者出现。     在医药招标的整个过程中,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包括医院、医药企业、医保部门、保险公司和患者。医改,其实也意味着资源的配置过程。而在台湾的健保体系中,二次议价是公开透明的,也有相关的规则和制度更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健保体系中所有的相关方的利益均衡。但即使如此,企业也面临价格和市场的博弈。     在场的多位医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是医药企业家,他们认为,政府作为资源的配置者出现的话,要把医药产品的提供者也作为其中一方,而不是作为对立面。     “既然制定了招标的模式,你为什么要二次议价,要推翻这种模式?所以这一块政府的角色定位,到底你是做什么?”朱文臣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现场一片安静,而在场旁听的药监局、发改委的政府工作人员,无一应答,低头默默记录。(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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