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公开征求《药审中心关于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并附征求意见反馈表。
《征求意见稿》共五章:第一章总则明确本文件的制定目的;第二章为品种名单和药品说明书修订建议形成;第三章为按照国家局公告要求递交补充申请的品种处理;第四章为相关工作要求;第五章为附件。
其中,第一章总则明确:为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发布的《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工作程序(试行)》(2023 年第 68 号)(以下简称《工作程序》)中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制定发布配套工作细则的要求,制定本文件。
据《工作程序》显示,本工作程序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儿科相关医疗机构、学会、行业协会对已上市化学药品及治疗用生物制品(细胞基因治疗产品和血液 制品除外)的药品说明书提出增加儿童用药信息的相关工作。
《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第三章为具体工作流程,可参考附件中的工作流程图:
第四章相关工作要求明确了专家咨询会、药审中心等负责单位的工作要求。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附有多个附件,包括《品种资料信息表》、《______(药品名称)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的评价报告》、《品种名单和药品说明书修订建议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