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背景
患者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是医疗质量管理的底线和核心内容,也是患者对医院信任度和满意度的重要考量。我委历来高度重视维护患者权益,保护患者安全,制定发布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强化有关工作。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和诊疗规范性不断提高,低风险病种住院患者死亡率始终维持在较低水平,一些严重并发症发生率明显下降。但患者安全管理能力和管理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例次、医院获得性指标总体发生率等指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因此,我委将“患者安全专项行动”作为《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子行动进行了安排,并研究制定了《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工作内容
按照《行动计划》总体要求,《方案》重点聚焦医疗服务相关患者安全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主要内容包含3个方面12条具体措施。一是确保医疗服务要素安全,要求医疗机构加强药品、耗材、医疗设施设备、人员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安全管理,规范整体流程、排查风险隐患。二是保障医疗服务过程安全,要求医疗机构加强日常诊疗、检查检验、急诊急救、院内感染控制、深静脉血栓预防等医疗服务过程的安全管理,同时做好诊疗信息的保护与应急处置。三是优化患者安全管理机制,要求医疗机构健全常态化管理体系,完善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机制,并在机构内提升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文化。
三、工作要求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统筹指导作用,将保障患者安全工作作为《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推进,运用系统管理方法,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政策要求,不断夯实患者安全管理基础。医疗机构要落实患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患者安全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和医院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员、分解工作任务、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聚焦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改进工作,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共同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宣传推广,调动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参与行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巩固患者安全意识,构建“政府主导-医院主体-社会协同-患者参与”的患者安全多元共建共治新格局。